芒卡镇党委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6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芒卡镇党委及所辖9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芒卡镇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决提高站位抓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现实紧迫性,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切实把着力点放在推进整改、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上。巡察反馈会后,迅速召开镇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向杨华同志的反馈意见》《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芒卡镇党委的反馈意见》等文件精神,并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分解任务、细化问题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
(二)坚决强化措施抓整改。扛牢扛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芒卡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芒卡镇党委贯彻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105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镇党委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镇党委共召开专题会议8次研究推动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措施,逐条对账、逐个销号,确保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坚决转变作风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说办就办、办就办好”的效率意识,弘扬“严、勤、实、细、深、全、进、竞”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开展“三法三化”,突出“快”字转作风提效能,主动认错、知错、改错,做到立行立改,坚决把“改”和“立”统筹起来,既立足当下,做到立竿见影,又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根本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反馈的3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未完成4个(正在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班子建设有差距,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搞“选择性”落实。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镇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明确第一议题学习要求,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进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将第一议题学习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党政办公室和基层党建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次,强化会议准备各项措施,严格规范会议议程、严格把关会议材料、严格做好会议记录。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实。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严格开展理论学习,按照2024年芒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组织开展理论学习8次,按照2025年芒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有序开展理论学习5次;二是2023年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因政治站位不够高,工作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失误,导致台账资料未提供完全,现已全部完成归档。三是2022年8月22日镇党委第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为后期归档完善档案时打印,未注意时间问题,现已根据当时学习内容重新打印归档。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坚决。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以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抓手,严格执行“四个纳入”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调整充实芒卡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会2次,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次;2025年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2. 镇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1)对职能职责把握不准。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文件,确保班子成员都能准确理解并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将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一号”文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确保每年及时组织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4次,学习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2次,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3次。二是及时制定完善镇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及时调整完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确保工作不重叠、不遗漏。
(2)以党政班子会代替党委会决策。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党委议事规则2次,明确党委会和党政班子会的职责界限,强化党委在决策中的核心地位。二是持续加强会议管理,严格会议纪律,进一步增强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党委会议管理和审议,加强会议记录管理,明确其列席会议人员身份和发言权限,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会议全貌和决策过程。
(3)未扛牢党建主体责任。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扛牢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党建工作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党建工作任务,2024年镇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2025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切实加强对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坚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肃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集中纠治,及时动员部署、严格组织学习、强化警示教育、认真自查自纠,学习强化学习与教育同步、纠治与整改同步,推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成效回头看,一体推进2025年莱片村、海牙村、白岩村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治和反馈问题同整改、同落实,建立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逐条对账、逐项销号,确保整改全覆盖、无遗漏。持续加强各村党总支班子建设,严格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三是持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费收缴有关规定的宣传,严格要求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督促镇机关支部4名党员同志对少缴党费进行补缴,其中杨华同志应补缴每月0.43元,现已补缴3元;马德荣同志应补缴每月0.27元,现已补缴2元;李光强同志应补缴每月0.31元,现已补缴2元;杨忠云同志应补缴每月0.24元,现已补缴2元。四是严格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及时完善镇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等次评定”。
3. 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1)一是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不力。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扣勐村已完成对副书记调整和监督主任的补选工作;二是湖广村和芒岗村已完成对武装干事和副书记的推选工作;三是海牙村已完成对副主任的推选工作。
(2)村务监督执行“三转”不到位。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完善村“两委”职责分工,结合各村实际重新制定或修订村“两委”成员职责清单,明确每位成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聚焦主责主业调整完善村务监督主任职责范围。二是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监督流程进行完善,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实行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
(3)村级集体经济薄弱。
是否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排查清理整顿工作,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10月15日镇农经站集中对全镇的21僵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排查,目前已完成21户合作社走访排查,对实际已成为僵尸企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优化资源配置,正在对沧源县莱片村永公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进行盘活运营;对无力经营、没有实际经营主体、致富带富动力不足的4家合作社清理注销。二是进一步盘活使用闲置经营性资产,积极采取催缴资金占用费、收取水费和村集体抱团入股产业发展等措施激发资产收益,千方百计增加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截止2024年12月27日,海牙村存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5449.7元,扣勐村存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0510.88元。
(二)村级财务监管缺失,产业发展资金流失风险大
1. 村级会计代理中心职能作用退化。
(1)审核把关职能降格。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规范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定印发《芒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对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等进行严格管理,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将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对手续不全、不合规、不合理的单据一律不得报账入账。二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2024年10月10日至12日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召集各村报账员,对2022年以前支出材料进行查缺补漏,目前,已完成对各村2023年至2024年伙食费票据的完善工作。
(2)监管责任缺失。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收入、支出、记账、票据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二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统一使用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已于2024年9月和各村报账员完善收入票据。2024年10月各村报账员已完成对2023年至2024年相关票据的完善工作。三是加强财务政策知识培训。2024年以来,组织对全镇村组干部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10场次。
(3)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
是否完成整改:正在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现有村集体资金出借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并完善。村集体资金出借明确借款条件、审批权限、审批流程、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确保所有借款行为严格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和上级部门审批。二是加强借用村集体资金监督监管,建立健全村集体财务监督机制,定期对村集体账目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管。三是截止2024年9月10日,芒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借出的300万元村集体资金,已归还95.2442元,未还204.7558元,已向县级财政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负债,正在争取划拨相关资金后及时归还各村。四是入股芒投公司的103万元中,芒岗村入股的60万元尚未到期(2026年1月到期),芒岗村入股的10.5万元于2025年2月到期,白岩村入股的32.5万元于2025年2月到期。目前,芒投公司已积极组织人员与芒岗村、白岩村就资金问题进行商讨,芒投公司无能力偿还到期资金,已向两个村申请延期还款。五是莱片村2万元支出用于民兵王朝文的医疗补助,目前王朝文已补齐住院发票等相关票据。
2. 产业发展资金借而不还问题突出,资金流失风险大。
(1)借而不还成常态。
是否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芒卡镇代理中心6次下沉到9个村开展应收款及应收单位核实工作,并督促各村对到期款项进行催收,截止目前收回产业资金361.934万元。二是严格执行延期还款审批,对申请延期还款的,严格审查其延期理由和还款计划,海牙村、扣勐村、白岩村与相关单位与个人进行了延期协议签订,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正规程序进行延期。
(2)资金流失风险大。
是否完成整改:正在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经营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持续加强镇级监督与指导,督促全镇4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持续做好财务收支台账管理,严格资金申请、审批、使用、监督、评估等环节,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合理、高效使用。三是安排挂村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实地调研了解合作社的实际运营现状,并与合作社负责人谈话,进一步规范章程运行,积极研究盘活经营。目前,正在对沧源县莱片村永公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改造盘活。
(三)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质效不彰。
(1)项目建设推进乏力。
是否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个超期未竣工项目均以全部完成实施,正在有序组织验收,其中:芒卡镇沃柑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按照群众产业发展需求,已报请县农业农村局同意进行项目变更,并完成实施。二是南腊边境集贸市场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初验,正在加快初验发现问题整改,预计9月中旬可完成县级验收,10月投产运营。三是南景村、扣勐村至镇政府小黑河路段道路项目,我镇已纳入“十四五”规划和沧源佤族自治县直过民族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项目库储备,但该项目涉及两县交界,立项程序复杂,批复难度较大,正在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对接力度,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并推进实施。
(2)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不扎实。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莱片村沃柑基地水源的水引至芒岗村橡胶队组水厂,作为补充水源,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芒岗村下片区和镇区街道588户,2736人枯水期人畜饮水短缺问题。二是借助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对全镇3167户开展全方位排查,围绕“脱贫人口1649户、监测对象、等重点人群,专题专项分析研究,因人因户制定帮扶措施,对照实际及时更新国办系统帮扶措施,确保脱贫人口及重点人群持续稳定增收。三是2024年5月,莱片村已组织莱片二组群众进行人畜分离,将各家各户养殖的生猪统一搬至养殖小区饲养,不存在闲置情况。四是经实地核查,南景村施南组11户46人除租赁割胶收入外,还存在自有橡胶206亩,玉米32亩,茶叶78.6亩,坚果30.6亩等产业作为其它有效支撑收入来源,不存在返贫风险。同时积极动员18—45岁之间的男性劳动力到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务工。
2. 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响应不及时。
(1)档案工作滞后。
是否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现有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明确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持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档案管理能力和效率。及时派出档案负责人员在县档案馆驻扎开展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已于2025年1月24日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完成了我镇1979年至2019年的文书档案归档移交,目前正在有序整理2020年至2023年档案归档工作。
(2)养老院成空老院。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县级部门工作指导,为了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分别对芒卡镇特困分散供养、经济困难失能等符合要求的老年人入户开展动员工作,动员入住芒卡镇敬老院参与集中供养照护服务,因本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老人年迈、卧床不起等原因,暂无人员愿意前往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二是2024年11月入住的特困老人突发疾病,身体好转后,本人及家属提出回南腊村同亲戚居住要求,并申请转为分散供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困供养的形式包括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之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充分尊重特困人员的意愿,同意将其转为分散供养并申请暂时关停芒卡镇敬老院,相关请示同步报送县民政局。三是2025年3月31日县民政局给与批复,同意老人转为分散供养,同意暂时关停芒卡镇敬老院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待有符合标准人员申请集中供养后,再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四)新发展理念领悟不透彻,基层治理有短板
1. 生态环保理念践行不牢。
(1)垃圾污水设施建设管理滞后。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湖广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案,积极统筹资源购置垃圾清运车辆2辆,有效解决生活垃圾中转运输问题,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率,目前,湖广村垃圾处理厂已正常运行使用。二是协调施工方认真排查检修南腊村垃圾处理厂设备情况,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检修学习,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日常运转正常,目前,南腊村垃圾处理厂已正常运行使用。三是积极与芒卡镇芒岗村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对接,尽快完善相关材料上报组织验收结算。目前,已完成验收。四是芒岗村胶队至G219国道的污水管网存在直排、雨污管不分问题,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已同施工单位一起到现场查看,因管道需要经过G219国道,正在积极协调解决。
(2)公厕卫生“脏乱差”。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莱片村1组、南景村班海组已开放公厕,指定专人负责公厕日常保洁和管理维护。二是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全镇公厕管理制度,组织摸排全镇各村公厕损坏情况和管护制度上墙情况,实行专人专管,损坏及时上报维修。
2. 五级段长制责任层层递减,边境违法形势不容乐观。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和村组责任,班子成员分包重点区域的5个联防所和3个查缉卡点,持续增强人防、维护物防、提升技防。2024年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形势、安排部署管边控边工作12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到边境一线巡边巡逻33次,组织县公安局驻芒卡专班、边境派出所现场办公布置打击卡点20余次,有力一体推进强边固防、打击犯罪、防范风险等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加强违法打击。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各类跨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建立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加强与边境派出所、芒卡分站、南腊51分队、县公安局专班的打击联动,制定印发《芒卡镇强边固防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打击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联防所责任,优化卡点布置,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巡逻巡查和蹲点伏缉力度,新增查缉卡点5个,每日投入公安民(辅)警33人、联防员80人、民兵30人、护林员9人、村组干部群众15人参与巡边巡逻。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辖区司法所、边境派出所、法治副村长、“自然村长”及农村“法律明白人”等力量作用,邀请县公安局驻芒卡专班参与,以妨碍国(边)境违法犯罪问题为重点,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反恐维稳、反走私、反间谍、禁毒防艾及国家安全法、民族宗教等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开展“法治走边关”“送法进村寨”集中宣传活动6期,实现15个抵边村民小组全覆盖,积极引导群众爱国守法,自觉从思想上、行动上远离违法犯罪。
3.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
(1)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不坠底。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要求各村包保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督导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抓好自办宴席报备工作。再次明确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并定期对村级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三是对辖区商铺进行实地走访督导,对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2)集镇管理水平滞后。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土地权属与规划。芒卡自然资源所已对芒卡镇街道范围内的所有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明确土地的权属,对权属不清、性质模糊的地块进行重点核查,确保每块土地都有清晰的产权证明,对违规占用、建设等问题已要求相关住户开展整改工作。二是编制或修订规划。结合芒卡镇城镇发展实际和长远规划,科学编制或修订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确保所有建设活动符合规划要求,避免违规建设和土地流失。三是强化规划执行与监管。建立健全规划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建设的查处力度,对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恢复公共空间和土地的原有用途。四是加强市容市貌整治与管理。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力度,明确街道住户“门前五包”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制定《芒卡镇集中街道垃圾处理收费方案》,进一步规范街道垃圾收集处理,有力提升街道环境卫生水平。五是完善公共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街道两旁的公厕、绿化带等公共设施,解决群众实际需求。对已经建设的绿化带进行日常管理,加强对客运站公厕的管理和维护,目前已确保其正常使用。六是强化农贸市场管理。明确农贸市场的属地管理责任,引入有资质的管理主体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市场内的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公厕等设施的配套建设和完善,提升市场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
(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不实。
(1)党风廉政考核虚化。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考核机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运用,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跟踪整改进度,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确保考核不流于形式。
(2)以案促改成效不明显。
是否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学习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聚焦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纵深推进“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狠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教育监督管理。2024年以来芒卡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33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会议30次,传达各级典型案例10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组织学习沧源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查收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次,观看《清风云南:管好“一肩挑”挑出新变化》《清风云南:让清泉永驻》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学习警醒身边人,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全面排查问题。已组织镇级专班6次对全镇各村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村级合作社经营情况、固定资产等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加强追缴力度。2024年9月4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到扣勐村与李志军(原扣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白云龙(扣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谈话,并就如何归还产业资金问题给予指导,目前李志军、白云龙因无能力偿还产业发展资金,已向芒卡镇人民申请给予帮助减免本息。四是追究法律责任。对私人老板借用南腊村产业发展资金逾期未还的问题,加大追缴力度,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干部调整廉洁把关不严。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要求,对新调整股所级干部严格向镇纪委征求廉洁自律情况和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确保干部调整廉洁把关到位。二是及时对前期调整的干部开展谈话和征求意见,完善相关档案材料。
2. 漠视群众利益时有发生。
(1)滞留惠农惠民资金。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镇滞留2022年小乡干(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问题,涉及芒岗村新村一组彭光林1人,享受沧源县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178元/月)。经核实,彭光林于2022年11月30日死亡,2022年7—12月生活补助经费1068元已下拨至镇级,实际发放2022年7—11月生活补助经费890元,结余并滞留178元,芒卡镇财政所已于2024年11月27日按原渠道退回县民政局。二是2021年芒卡镇收回农村低保资金5笔,滞留金26008元,分别是2021年芒卡镇南景村收回农村低保资金11329元滞留金;2021年芒卡镇扣勐村收回农村低保资金273元滞留金;2021年芒卡镇湖广村收回农村低保资金5670元滞留金;2021年芒卡镇焦山村收回农村低保资金546元滞留金;2021年芒卡镇扣勐村收回农村低保资金8190元滞留金,芒卡镇财政所已于2024年11月27日按原渠道退回县民政局。三是2023年南腊村死亡人员未及时停发高龄补贴,退还5个月高龄补贴共计250元,芒卡镇财政所已于2023年原渠道退回县民政局。
(2)拖欠群众土地占用费。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向县级部门请示报告,芒卡镇于2024年6月6日起草了《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大型隔离留观场所土地租金欠款的请示》,请求上级给予资金支持来化解问题。二是积极多方筹措。在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努力自行化解问题。经过努力,我镇已于7月4日支付了拖欠芒岗村芒怕组2年共14万元(每年7万元)的土地租金,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3)学校廉洁防控有风险。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芒卡镇中心完小于2024年7月2日(招标前)向沧源县教育体育局提交招标备案材料,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范例》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3〕161号)的要求开展校服采购招投标。通过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代表现场招标、外界公示程序后,中标单位为泉州兴惠股份有限公司,学校已与之签订采购合同。二是关于学生宿舍安装防盗窗合同、广播系统维修合同、购物合同中未签订日期事项,通过查阅学校财务室报账记录、县教育体育局核算中心分管学校会计的核账单,上报合同的日期签订完整。针对学校留档的合同无签订日期,学校将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流程重新签订合同,已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所有工作。
(六)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
1. 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往来款长期挂账,工程款支付要件不全。
是否完成整改:正在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加强财会管理制度落实,从源头上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财务人员培训,提升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及业务技能等综合素质。二是组织镇项目办和镇财政所对2020年至2021年共支付工程款及项目材料进行梳理,并积极对接施工单位提供结算完善材料。三是严格按照大额资金支出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确保每笔大额支出都经过合法合规的决策程序。
(2)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
是否完成整改:正在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购置的办公桌椅于2021年补记审计整改新增固定资产17940元,剩余资产还在进一步核实中,由于年份及当时业务员未对桌椅进行标注等因素,导致无法确认所购买的办公桌椅现如今是否在用或者损坏,造成清查难度大,该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二是2022年1月19日购置的发电机,经核实购买台数30台,截止2024年11月核实清查剩余18台,其中有2台已损坏,其余12台仍在核实。目前已与购买商家联系追溯其型号、资产编号及购买的相关材料。三是2020年镇工会取得的1.8万元健身器材,经核实截止2024年11月已全部损坏且未在使用,由于时间久远,材料缺失,目前正在完善相关票据材料,并积极对接县级部门其是否能够录入固定资产系统。
(3)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严格。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沧源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沧源自治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芒卡镇公务管理制度等等文件要求,严格接待范围、标准、流程及审批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及时梳理相关接待文件、公函、公务接待清单,积极对接未缴纳伙食费的170人次3400元的有关单位及人员开展追缴工作,截止目前,已追回款项共计170人次3400元。二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明确车辆调度、使用、维护、加油、修理等环节的审批流程和监管责任,及时梳理派车单,积极与中石化公司对接,导出IC卡台账账单,完善凭证单据。三是严格财务报销与大额资金支出管理制度,针对包车费及运输费问题,积极与接驾驶员对接,完善包车合同及相关单据。
2. 工会会费管理使用不合规。
(1)未足额收取工会会费。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政策文件学习培训力度,加强工会会费收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通知规定执行收取工会会费,2018年和2019年因人员变动较大且部分人员无法对接联系不在进行补缴,2023年工会费已于2024年4月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比例收取,共收到76名会员费11000.9元。
(2)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补充完善工会活动方案、明细清单及决策记,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规定,在每次开展工会活动前形成书面的活动方案,明确经费预算、分配及使用计划。二是加强业务员业务知识培训,对工会经费使用流程重点学习,做好经费预算,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七)对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1. 主体责任未扛实。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扛牢党委对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对未完成的6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具体责任人,形成“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芒卡镇生活垃圾焚化处理设施存在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站烟气净化设施损坏且已经修复,莱片灰岩矿石场已经复垦并种植玉米和毛豆。
2. 监督责任乏力。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监督责任机制。细化镇纪委的工作职责,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党支部建设、工会经费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边境管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关键领域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并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社会面管控。依托芒卡边境派出所、警务室及网格等力量,积极打造芒卡“红盟铁卡”群防群治品牌创建,集中力量用一个月的时间强势推进“净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偷私渡、私藏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三是加强人员管控。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工作原则,不断探索芒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管理及工作模式,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严格落实对在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帮教和管控措施,不断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四是加强宣传力度。结合“6·26”禁毒日、开学季等重要节假日,加强对黄、赌、毒问题的宣传,持续推动禁毒宣传“六进”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3. 建章立制滞后。
是否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健全完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物资采购等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资产安全完整。二是2024年8月26日芒卡镇人民政府已印发《芒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对委托代理记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等进行详细规定。三是按财务开支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核,确定为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开支的事项,开支不得报账,相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实质整改。芒卡镇党委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盯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坚持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切实抓好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进、对账销号,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紧抓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审批事项等的日常监督,量身定制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督促镇纪委做好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推进“三不”一体,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三)持续完善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为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的长效化、制度化,芒卡镇党委将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方式,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形成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震慑效应。
(四)持续促进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芒卡镇党委将把巡察整改成果作为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中心工作,将巡察整改成果融入其中,通过解决实际问题、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芒卡镇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7456034;邮政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人民政府,邮编:677412;电子邮箱:mkzzhb@126.com。
中共芒卡镇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