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高级站内搜索
您现在位置 :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正文

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县委机动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县委机动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314日至420县委机动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供销领域社有资产资金管理为重点的市县上下联动机动巡察2025522县委机动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沧源县供销社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要求《县委机动巡察组关于巡察县供销社党组的反馈意见》和县委机动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对症下药,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县委机动巡察组对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打牢整改工作思想基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班子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扛实责任抓整改。一是坚决扛实党组主体责任。组建县供销社整改工作专班,研究审定整改方案,细化34条整改措施,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坚决扛实主体责任,高位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每月一调度、定期督查检查等工作机制。二是坚决扛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扛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对巡察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从自身看问题,从主观找原因,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三是坚决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逐一细化整改责任,对社党组班子成员、社机关、社有企业负责人安排整改任务,班子领导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推动整改。巡察以来,召开5次社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研究安排。

(三)转变作风抓整改。牢固树立效率意识,弘扬“严、勤、实、细、深、全、进、竞”的工作作风,发扬盯住、关注、跟究的作风,坚持“三法三化”,主动认错、知错、改错,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坚决把“改”和“立”统筹起来,既立足当下,做到立竿见影,又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根本的长效机制。整改期间,修订完善制度14项,清退违规资金13.9604万元、挽回其它经济损失88.1672万元,巡察整改教育提醒3人。

(四)聚焦发展抓整改。坚持用发展的理念推动巡察问题整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3815”战略和“三大经济”等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省供销社“1+4”综合改革要求,以“123456”工作路径推动沧源供销各项工作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县供销“1+4”相关规划,谋划4个共1.44亿元的“十五五”项目,努力推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建强农资、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个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等方面下功夫,沧源净菜加工中心、“佤品荟”农特产品运营中心等项目加速推进,供销为农职责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方面

1.抓实重点问题整改。一是2025年5月29日组织社机关、各社企干部职工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对标省、市《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11月3日制定印发《沧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二是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组织收回2022年至2024县供销社四座茶山承包16万元,剩余8万元未收回;单甲永梅茶山2017年承包费3万元,经多次催收未果,已于2025年11月向沧源人民法院起诉;督促农资日杂公司收回2019年至2023年房屋租赁费52.46万元,其中:分别于2024年9月、10月、2025年2月、4月收回博雅幼儿园2019年10月至2023年10月所欠租金45.46万元;2025年10月收回沧源平惠医院所欠租金7万元,剩余6.86万元,平惠医院提出申请根据疫情期间有关政策及原供销领导班子当时承诺,经农资日杂公司研究同意,并报请社党组审核后给予减免。

2.抓实审计整改问题。一是2025年5月29日组织社机关、各社企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督促社财务室、供销集团公司认真清理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积极推进清收账款。其中:糯良农贸市场工程款470600元,已于2025年11月做调账处理;农资日杂配送中心工程款4907000元和农资勐省配送工程款401924.5元,已于20257和县农资日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担保协议和还款协议;农资日杂公司已于202511月归还农资烟花爆竹仓库借款200000元;已对基层社改制企业房产契税4550.5元进行调账处理;2022年审计期间已收单位职工个人借款5000元。二是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聘请临沧梦驰财务有限公司对供销集团公司进行综合咨询服务,对社有资产管理等进行指导;结合《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临供发2025〕10号)文件要求,与第三方评估结果重新进行核对。目前已基本清供销社有资产底数,已完成对县供销社企改户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及项数完善登记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二)推动供销改革,确保社有资产增值保值方面

1.完善社有企业内控制度

1)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分别2025年6月6日、2025年11月14日组织社机关、各社企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关于加强社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沧源佤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沧源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指导供销集团公司建立健全《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办法》《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接待管理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内控制度,督促社有企业制定完善《沧源县供销社日杂用品配送有限公司接待管理办法》《沧源县供销社日杂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2)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和交叉审批制度一是指导供销集团公司建立健全《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办法》《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接待管理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内控制度,督促社有企业制定完善《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审批制度》,并遵照执行。二是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由财务规范入账。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开展自查,共发现17起类似存在问题,完成整改17起。

2.加大社有企业债务催缴力度。明确社有资产收缴责任人,要求通过发律师函、起诉、催收函、电话等多种形式催收。应收欠款14笔275.01万余,截至11月20日,收回9笔共计49.0072万元,未收回5笔219.1428万元。目前正在加大力度追缴拖欠资金。同时开展核查,对发现其他债务开展追缴。先后共对4个拖欠款项的企业(个人)提起了法律诉讼。

3.及时清理社有空壳企业。一是分别于2025年6月6日、2025年7月18日组织社机关、各社企干部职工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社有企业“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是对县供销社所有社有企业再进行全面评估分析,指导社有企业及县供销集团公司依法依规清理注销4家社有企业,正在对1家社有企业进行恢复运营,正在通过司法程序推进1家合资企业的注销工作。

4.合理租赁社有资产。一是2025年10月17日组织各社有企业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履行合同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社机关和企业干部职工法纪意识。本着尊重历史、照顾事实的态度,社党组研究决定,对社企职工2019年至2022年共3年少交企业经营承包金的问题不再进行追缴,此情况已向县纪委作了书面说明。

(三)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方面

1.建立社有企业借款动态监控一是织社机关和社有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履行合同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社机关和企业干部职工法纪意识。二是2025年11月,农资日杂有限公司、兴隆商号、农副产品配送公司已分别委托云南凌云(临沧)律师事务所宏牧公司提起法律诉讼。举一反三,要求各社有企业全面认真梳理死账坏账,加大追缴力度。

2.规范社有企业费用审批、列支

1)抓实审核把关程序。一是督促指导各社有企业先后开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关于加强社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财务管理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共25次,切实加强员工意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审批程序,纠正和杜绝违规审批、支出情况再发生。二是对涉及农副产品农资配送公司的蜂蜜百货款8696元,供货商已重新开具货品清单及发票,财务已规范入账;办公电子用品、打印费、耗材费等费用2.72万余元,已重新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由财务规范入账。

2)规范报销审核程序。一是督促指导社有企业组织公司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县供销社农资日杂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补开相关物流托运费、运费7单发票,完成补开下车费发票。举一反三,认真清查同类问题,共发现1起,整改了1起,涉及金额0.3173万元。

3.规范社有企业公务接待一是督促供销集团公司建立健全《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接待管理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社有企业制定完善《沧源县供销社日杂用品配送有限公司接待管理办法》《沧源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接待管理办法》《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督促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补充完善相关接待审批记录、接待人数及菜单,财务人员已补签审批意见。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规范接待费管理,强化审核监督一是组织社机关、各社企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关于加强社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沧源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责令集团及各子公司严格按规定开展接待活动,坚决杜绝转嫁接待费等情况。二是督促供销集团公司建立健全《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接待管理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云南佤源冷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在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共报销1220餐接待费43578的问题已补充完善接待人员,对于无接待前审批记录、部分接待无菜单的情况,也已向县纪委监委做出了情况说明。2024年4月16日,云南佤源冷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已向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归还43578接待费用。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开展自查,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发现22起代付接待费问题,整改了22起,共计72258元。

2.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一是组织社机关、各社企负责人学习贯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关于加强社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增强干部职工规矩意识。二是供销集团公司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涉及社企负责人借款8万元,已退还收回。举一反三,对此类问题开展自查,经过自查,发现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员工借款1起34500元,以工资抵扣方式进行还款,截至目前,通过该方式共收回24300元,剩余10200元按计划收回。

3.优化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一是督促社有企业制定印发《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超标报销接待费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相关社企人员已清退超报销标准报销的费用,并规范入账;举一反三,对此类问题开展自查,经过自查发现7起问题,整改完成7起,共计3961元。

4.完善福利管理制度,强化审批监督管控。一是对相关社有企业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组织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沧源县供销社农资日杂有限责任公司在发放11次过节费、加班费的问题进行清理核实,清退违规发放的圣诞节、儿童节过节费共计4700元。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清退违规发放资金2.1万元。责令各社有企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类似违规情况再次发生。

(五)抓实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政策方面

1.强化制度制定质量管控,建立制度动态更新机制修订完善《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规则》《沧源县供销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并经社党组会讨论通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加强文件审核,杜绝照抄照搬。举一反三,对社机关、集团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校对核实,未再发现逻辑性错误。

2.加强社有企业人员监管。一是督促社有企业组织企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履行合同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制度》,规范履行《劳动合同》,加强对社企员工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二是责令有关社企职工主动离职,对相关社有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增强依法纳税意识。一是督促指导社有企业组织公司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农资日杂公司已于202564日完成S96366车辆印花税申报缴纳0.22万元;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5529日完成202318月“食用油和大米”增值税缴纳4.68万元。举一反三,通过第三方财税咨询指导,系统对各企业财务清理自查,完成补税及缴纳滞纳金42笔,共计26.43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抓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始终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时刻保持政治上的警醒和坚定,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现实紧迫性,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坚决,行动上雷厉风行。

(二)坚持以最实的工作作风抓整改。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扛实社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对标“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以钉钉子精神,紧盯“老大难”问题,积极争取市县支持,强化部门联动,久久为功,攻坚克难,确保巡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清仓见底。

(三)坚持以最硬的有效举措抓整改。持续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用制度来规范推动民主决策、过程实施和落地见效,用制度来保障社有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持续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把权力和责任捆绑在一起、把能力和成效统筹在一起,真正把细节执行力转变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坚持用发展的理念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坚持整改和发展两不误、双推进,以扎实的作风、优良的业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向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沧源县供销社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7121265;邮政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白塔路2号,邮编:677499;电子邮箱:cycoopbgs@126.com。

 

                                                                                                                             沧源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5年1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